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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6-17 责任编辑:管理员 出处: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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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院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院校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红头文件)。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详见附件二)。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信息盘(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系统”录入)。
    数据录入时,可以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录入时应在“认定信息”模块下“修学教育学、心理学情况”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师范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毕业”和“自考、函授师范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并合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者,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3、申请人员正式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整理规范。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材料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原则上不得再补充材料。
    4、材料受理时间:10月10日至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10月25日至11月1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认定结论公布
    认定结论于11月16日前公布。申请者本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结论。
    (十)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时间为11月16日至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广大申请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高校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牢记服务宗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附件:1、河南省各高等学校负责办理教师资格工作部门基本情况登记表
           2、河南省2005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师        资格        认定        管理        通知

附件1:河南省各高等学校负责办理教师资格工作部门基本情况登记表(在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
附件2:河南省2005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在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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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相关链接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200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200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主办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