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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05-8-30 责任编辑: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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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豫教资办〔2005〕9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5年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
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
    为保证全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200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5]350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号,以下简称考试办法)规定,结合2005年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就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具体准备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05年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时间为:9月17日上午8:30至11:00。
    考试过程中的具体时间要求按照考试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考点确定及考场设置
    考点要按照培训点和考点分离、监考教师和考点学校人员分离的原则设定。
考场要按照考试类别分类设置,原则上不能安排混编考场。
考点及考场设置备案表(详见附表1)须于9月7日前传真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准考证制作及发放
    各省辖市请于9月1日至2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研发的“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管理系统”(地市版,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携带16M以上电子存储器)及空白准考证。
    准考证制作工作须于9月13日前完成。发放定于2005年9月14日至16日进行。发放前务必按照有关保密材料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考生及考场信息电子数据必须于考务工作会报到时一并交会务组。
    (四)推荐巡考员事宜
    省级巡考工作仍采取各省辖市之间相互交叉进行的形式。各省辖市要从全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大局出发,选派1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全省巡考工作。巡考员推荐表(详见附表2)务于2005年9月13日前传真至考务工作会召开地。
    (五)考试实施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证件均由省统一印制,在召开考务工作会时发放。
    二、考务工作会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5年9月15日上午11:30以前报到,下午3:30开会。
    会议地点:另电话通知。
    (二)参加人员
    各省辖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及经批准参加巡考的巡考人员。
    (三)主要内容
    1、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2、安排布置2005年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工作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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