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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豫教资办[2005]13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200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5〕350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5〕3号)规定,结合我省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
受理申请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至20日,各高校报送材料具体时间见附表。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具体事宜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受理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技术培训中心(原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中等专业学校)。详细地址:郑州市北林路7号(花园路汽车北站向东700米,附近有67路、80路等公交车通行),培训中心宾馆总台电话:0371-65857388。
2、报送材料的种类和整理办法严格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5号)及《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7号)的要求执行。材料不全或不按规定要求整理的,作为材料不合格处理,不得再行补充。
3、报送材料时,各单位应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测试费。
三、注意事项
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及时领取《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及《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督促有关人员及早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各高校要认真把关,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上报。
附:河南省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时间表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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