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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豫教资办〔2005〕11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5年在郑高等院校申请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0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豫教资办〔2005〕10号),为做好在郑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自9月25日开始,至30日结束。每天早上7点开始,9点以前全体体检人员必须到位,至中午12点结束。
二、地点
省军区直属医院(金水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联系人:张利利,联系电话:63071451、63833994。
三、费用
经与医院协商,体检费标准为每人100元(包括x光胸透、B超、心电图、血检、尿检、肝功等项目费用)。
四、其他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应空腹,以保证血检尿检质量;因妇科检查需要,女同志参加体检应憋尿。
2、请各高等院校通知本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务必按计划准时参加体检,过期不候。
3、体检结论将于10月8日前作出,请各高等院校于10月9日以前,统一到省军区直属医院领取体检表。
附件:在郑高等院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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