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7〕8号)要求,我省200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及领取有关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二、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时间:
2008年3月17日至28日。各高校办理时间详见“河南省200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时间表”(附后)。
三、教师资格证书办理地点: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郑州市经五路10号(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唐嘉快捷酒店,原省教育厅招待所一楼)。联系电话:0371-65831868
四、请各学校认真核对本单位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统一携带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1寸、小2寸、彩色、黑白均可,要确保人员名字与照片一致)按时办理。
五、办理过程中,各高校需协助完成粘贴照片、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证书号码,以及加盖省教育厅公章、钢印等工作事项。
六、办理结束后,请各学校集中领取本单位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审批件等材料。
附件:河南省200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时间表